剛到警局辦完護照遺失手續後,一齣韓劇的時間,我的舊護照就長腳優雅的走出來了。(當下好想買台卡車立馬碾斃它)
如果滿二十歲,護照和我一樣不幸遺失的人,
1/本人先到附近警局攜帶身份證申請遺失。(永和分局很貼心的像便利商店一樣24H為人民而開,警員人都很好,也很貼心的會告知你:系統一按確認鍵之後,即使下一秒找到,也無效了)
2/獲得「中華民國護照遺失申報表」後,
攜帶身分證正、影本、
護照專用的大頭照兩張、
和現金一千三百元台幣(若不是急件)、
填妥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(http://www.boca.gov.tw/ct.asp?xItem=1831&ctNode=729&mp=1)
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。
辦理護照地址:10051台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2樓(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)